上海正在探索充分利用基本医保基金,发展多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险。一是允许参保个人利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自愿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二是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
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18日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健康产业高峰论坛”上,上海卫计委主任邬惊雷表示,如果在参保人员年轻时,允许其把个人账户今年的钱拿出来买明年的保险,货币价值的放大效应就会很大。
邬惊雷以自己的基本医保账户举例称:“上海1994年实行个人账户统筹,我很少看病,我(的个人账户余额)大概是三四万元人民币,20年的时间过来了,其实意义很小的。”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中心主任蔡江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商业医保在我国长期以来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发展起来,而上海社保的提取比例较高,而且上海医保资金的管理使用也比较好,所以相对比较富余。上海探索在现有的社保基金中,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发展这两类保险,是比较好的做法。
数据显示,2015年末,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093.3亿元。
我国职工医保采取“统账结合”模式,即由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组成,保费由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大约为职工工资水平的8%。
就上海而言,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以参保人的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按照医保年度(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计入。
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
而个人医疗帐户年末剩余的资金,会按照同期居民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利率计息,并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部分。
邬惊雷还提及,早在2008年,上海复旦大学版的医改方案就已经建议以个人账户资金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但最终并未被采纳。
自2015年以来,福州、深圳、重庆、南京等地都已经出台政策,允许个人账户资金沉淀较多的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都采用自愿参保的原则。不过,各地的门槛并不相同。
比如,福州设定的门槛,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超过5000元的参保职工,在预留其中5000元后,剩余部分可用于购买与职工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个人账户预留5000元后剩余部分不足以支付购买的,应由个人出资购买。
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则提出,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已达深圳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以上的,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
南京则提出,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本人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为2000元。
重庆则是遴选出17家保险公司,涉及28种人身险、16种财产险产品,让参保者选择,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
邬惊雷还表示,上海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次医保费率降低了1%,可能最后会挪到(长期)护理保险。”
为贯彻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等要求,上海市自2016年1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其中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
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是在老年人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接受照料护理时,通过保险金支付相关费用的险种。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目前,上海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400多万;预计到2020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达500多万。
目前,上海失能失智和半失能失智老人约占户籍老年人口的6.7%,约25万人。对这类老人来说,专业的居家康复护理尤其重要。但依照目前的医保制度,老年人长期护理所需费用,是医保无力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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